1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材料用于打通一煤矿东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2 项目标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分包,基本情况如下(表一):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质量要求
1
凹面对焊法兰盘
DN400 PN6.3
套
400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物资供应部指定地点。
符合GB/T9115-2010对焊钢制管法兰国家标准。
2
凸面对焊法兰盘
DN400 PN6.3
套
400
3
凹面对焊法兰盘
DN300 PN6.3
套
10
4
凸面对焊法兰盘
DN300 PN6.3
套
10
5
凹面对焊活动法兰盘(含芯子)
DN400 PN6.3
套
90
6
凸面对焊活动法兰盘(含芯子)
DN400 PN6.3
套
90
7
凸面对焊活动法兰盘(含芯子)
DN300 PN6.3
套
20
8
凹面对焊活动法兰盘(含芯子)
DN300 PN6.3
套
20
2.3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范围
备注
1
本标包的招标范围为凹凸对焊法兰盘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验收等。
注:各投标人可对以上标包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均应涵盖为完成相应标包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序号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备注
1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生产商具有经机构认证通过的有效的ISO9001标准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因合同履约导致的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生产商未因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生产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2014年至今销售同类型投标产品累计200万元及以上;以供货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为依据。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17 年 9 月 26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