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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工业强省的主力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1362
来源: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近日,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除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投资类企业外,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一般都应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出资人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已实现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都要实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有中小企业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技术落后、低效高耗的劣势企业基本退出市场。

 
这些,为我省未来五年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国有经济竞争力跃升

  前不久公布的2006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上,我省马钢集团、海螺集团、铜陵有色、徽商集团、淮南矿业、江淮汽车、淮北矿业、合肥百大、奇瑞汽车、黄山卷烟和皖北煤电集团11家企业榜上有名。这些上榜企业都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表明我省国有企业大中型实力显著增强,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提升。

  显然,国有企业的迅猛发展,是与我省近年来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分不开的。

  从1998年开始,我省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8年攻坚,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的比重由42.5%%降低到去年的12.4%%;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由554户减少到231户,占比由71.9%%降低到37%%。

  一批重量级企业集团脱颖而出。各地以培植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企业间兼并、联合和重组,重点扶持50户骨干企业发展,推进优势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形成产业集团优势。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重要骨干工业企业迅速壮大,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去年底,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46户,比1998年增加35户;有10户企业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净资产,由1998年的727亿元扩大到去年底的1334亿元。

  脱胎换骨迎接挑战

  2002年时,省建工集团已连续7年亏损,9家下属企业发不出工资,面临重重危机。如今,这里已是另一番景象:企业产值、利税连续3年增长超过50%%,去年产值达35亿元,利税首次超亿元,职工平均收入是3年前的2倍多。

  实现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得益于省建工集团大刀阔斧的体制机制改革。他们向人浮于事、吃大锅饭“开刀”,23000多名职工减为7000多人;企业不再办社会,集团4所子弟学校和公安部门全部移交社会,5000多名退休职工移交社区,企业辅业剥离完成90%%……“出血点”切除了,主业精干了,企业踏上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

  像省建工集团这样成功的变革,在许多国有企业陆续重演。在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的同时,我省着眼于制度创新,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抓好推进政企分开、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设置多元股权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主辅分离等六个关键性环节,突出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到去年底,全省已累计分离辅业企业329个,分流富余人员12.88万人,安置职工10.20万人;分离移交中小学校220所,占总数的80.3%%。

  尽管如此,“十一五”期间,我省国企改革还将面临来自体制性障碍、经济全球化等多种挑战,国企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国企改革要向纵深发展,加速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打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有企业能否打一场漂亮的改革攻坚战,省内重量级大企业能否提高竞争力。而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是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此,首先要继续推进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集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集团;积极吸引资产规模大、管理水平高、技术一流、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加快省属企业间以及与中央企业、市县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锻造一大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大公司、大集团。

  同时,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以增资扩股为主要形式,加快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步伐。积极引进境内外投资者特别是同业产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特别强调,500强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国企改制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国有产权转让价款,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一年内支付完毕。

  其次,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改革资金。省政府设立省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省属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资本收益资金、改制企业资产处置净收益以及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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